溪湖庄役場 介紹

溪湖鎮公所,原名溪湖庄役場,建於昭和十八年(1943年)六月一日,是當時溪湖的最高行政機關。光復後,原溪湖庄改制為溪湖鎮,庄役場也改名為溪湖鎮公所。 此建築外觀為幾何造型,呈現藝術裝飾風格。它是一棟二層樓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的建築,屋頂為四坡頂,上舖水泥瓦。在大門上方,可看到山形女兒牆和三個拱形泥塑裝飾。屋子的兩旁有窗戶,中間有門戶,可通往陽台。 鎮公所後方原本設有值班警衛室和宿舍,但於後來的改建中拆除,增建西南側和東南側的辦公室。庄役場右側有一座樓梯可到達二樓,早期二樓是禮堂的使用空間,目前則是溪湖里幹事的辦公室。 鎮公所曾計劃於民國71年拆除原庄役場建築,但最終因故作罷。目前,這座歷史悠久的建築物已被登錄為歷史建築。若你曾經造訪過彰化縣溪湖鎮,就不能錯過這個擁有豐富歷史背景和特色建築風格的溪湖鎮公所。